華特斯美術館(Walters Art Museum)是OpenGLAM的代表,館員希望以獨特且創新的方式開放他們的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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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8Topics: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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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8
著作權法讓創作者能全權決定作品的用途並因而保障由作品獲利的權益,但同時也增加了他人取用其作品的成本。若是作品的著作權保障期限太長,他人就難以利用該作品進行改編或創新,對於整個社會文明與知識的進展都會形成不利影響。在著作權法保障範圍之外的公眾領域 (Public Domain),是任何人無須詢問、不用付費就可以任意用於各種用途的資訊資源,希望大眾能因而降低取用成本,產生更多取用文化及進行創新的機會。
Topics: 部落格 -
2015-12-07
Europeana的願景是:「建立一個歐洲數位文化遺產的公眾取用處,讓其成為所有對其有興趣者的公共財。」2012年,他們跨出重要一步,讓完整的資料集進入公眾領域,每個人因此可以免費而自由的重複使用這些由歐洲文化遺產機構提供的歷史、藝術、文學、音樂、電影、設計與時尚諸多面向的豐富資料。Europeana基金會執行長Jill Cousins將在本文介紹Europeana的下一步,指出現階段他們思考中並試圖解決的問題。
Topics: 部落格 -
2015-12-04
2015 的 CC全球高峰會(CC Global Summit)今年10月在韓國首爾舉辦,吸引全球各地 CC 計劃的愛好者齊聚一堂,分享近年發展及未來展望。為此,臺灣創用CC再度前往韓國,這次更加入了合作夥伴開放文化基金會共同組成「創用遠征團」,一同參與盛會。在 10 月 14 日,雖然大會正式的議程尚未開始,但依照慣例,在正式議程的前一天有所謂的「CC 合作組織閉門會議」,一般喚做「Day 0」,多少能看出一點 CC 和資訊科技的關聯(程式語言中,第一個數通常說的是 0,而不是 1)。
Topics: CC專題 -
2015-12-01
2014年7月,在創用CC舉辦的「公眾領域實務座談與展示會」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的黃凱祥先生提到,博物館在數位化典藏及決定是否開放時,其實面臨很多實務上的問題。像是他們無法判斷館藏權利人是誰、無法判斷物件是否已經超過著作權保障期限。
讓屬於公眾領域的作品繼續以公眾領域的姿態在網路上現身,使這些見證人類歷史文明的館藏被更多人看到,是個美好的理想。然而,不禁使人好奇,落實下來真的那麼容易嗎?
Tags: OPEN GLAM, public domain, 公眾領域, 文化機構Topics: 部落格 -
2015-11-30
2013年舉辦的CC全球高峰會中,CC葡萄牙提議要發展一些小工具來促成更多企業使用CC授權。他們指出,藝術家和創作者通常都較為清楚創用CC授權,但是當作者要顧及商業利益時,很難順理成章地說服他們採用創用CC授權。葡萄牙主要因為兩個原因而對此計畫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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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電影本身即是一綜合性的藝術創作,含有多項著作權,除了整體可視為一個視聽著作之外,其劇本屬於語文著作,配樂、音效是音樂和錄音的領域,攝影師持有攝影的 著作權,而其他的專業還包含了美術、表演,甚至是舞蹈的成分,如此細數下來已經眼花撩亂,如果......
Tags: 電影Topics: 部落格 -
2015-11-23
OpenGLAM全名為「開放美術館、圖書館、檔案館與博物館」,乃開放知識基金會的計畫,由歐盟執委會的DM2E計畫贊助。其透過工作坊、指導原則、文件、工作小組來協助文化機構開放內容和資料,希望能建立全球文化共享資源,讓每個人都能使用、取用和享受這些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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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0
開放教育資源(Open Education Resource)已經發展超過十幾年,雖然帶來許多價值,像是提升大學聲譽、吸引新的學生來源、彰顯服務公共的角色,然而財務上能否獲得回饋並持續經營一直是個問題。許多開放教育資源計畫都依賴大學、政府、慈善機構提供資金贊助,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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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6
Google有一個著名的20%時間政策,就是讓員工將百分之二十的時間自由發想有興趣的創新計劃,Google藝術計畫(Google Art Project)就是其中一項。由於此計畫符合google「組織世界的資訊並讓其能被全世界取用」的願景, 2009年執行長便同意支持此計畫,並開始和幾個博物館洽談。
Topics: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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